为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力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完善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意见》(宁组发〔2014〕6号)等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部分职位面向全区)公开选拔4名副处级和18名科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及选拔范围(22名)
(一)副处级领导职位(4名)
1.团市委副书记1名。女性,面向全区。
2.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1名。面向全区。
3.市司法局副局长1名。面向全市。
4.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1名。面向全市。
(二)正科级领导职位(8名)
1.市直机关正科级领导职位(7名)
划分综合管理类和经济管理类面向全市进行选拔,综合管理类职位实行大排名,填报的具体岗位只做参考;经济管理类职位要填报具体岗位,按岗位公开选拔。
(1)综合管理类职位(3名)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主任1名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1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1名
(2)经济管理类职位(4名)
市委政策研究室科长1名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长1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长1名
市水务局科长1名
2.大武口区正科级领导职位(1名)
大武口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1名。男性,面向全市选拔。
(三)县区副科级领导职位(10名)
1.大武口区副科级领导职位(2名),面向全市选拔。
大武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1名。
大武口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1名。
2.惠农区副科级领导职位(5名),宣传部副部长职位面向全市选调生选拔,其余职位面向惠农区选拔。
惠农区委宣传部副部长1名
惠农区委统战部副部长1名
惠农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1名
惠农区农牧水务局副局长1名
惠农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局副局长1名,男性。
3.平罗县副科级领导职位(3名),面向全市选拔。
平罗县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副局长1名
平罗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1名
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资源利用和规划建设局副局长1名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一)报考副处级领导职位资格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报考团市委副书记职位年龄为30周岁以下。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各岗位及专业要求见附件1。
3.任职年限:
在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部门单位)现任副调研员,或任正科级职务满3年;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现任六级职员,或任七级职员满3年,或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以上。
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人员报考团市委副书记职位的,正科级任职年限可放宽1年,若入选先按原职级任用,待达到副处级任职资格条件后再按程序办理。
(二)正科级领导职位资格
1.市直机关正科级领导职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大武口区工信局局长年龄在42周岁以下。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各岗位及专业要求见附件1。
3.任职年限:
在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部门单位)现任正科级职务,或任副科级职务满2年,或任副科级满1年且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事业单位现任正科级职务(或管理岗位任七级职员),或任副科级职务(或管理岗位任八级职员)满2年;市委管理班子的市属国有(国有控股)企业中现任中层正职满2年。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位学历报考人员可不受工作年限和任职经历的限制,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报考县区副科级领导职位资格
1.年龄35周岁以下。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各岗位及专业要求见附件1。
3.任职年限:
在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部门单位)现任副科级职务,或任科员职务满3年,或选调生参加工作满3年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报考人员可不受工作年限和任职经历的限制;事业单位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或管理岗位现任八级职员),或管理岗位现任九级职员满3年。
(四)身体健康。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六)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升职务的人员以及行政处分未解除的人员。
2.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未满尚未转正定级人员。
3.已被列入2016年乡镇换届人选的人员。
任职年限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
三、公选的程序
本次公开选拔副处级及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采取全市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各县(区)分别发布公告、分别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分别考察、分别任用的“五统、四分”的方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和简章
在《石嘴山日报》、石嘴山网、365手机版等和县(区)媒体上发布公告和简章。面向全区公选的职位同时在《宁夏日报》、宁夏党建网发布公告和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31日-2016年9月6日18:30。
2.报名地点:石嘴山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市新区行政中心A2-219)。石嘴山市各县(区)报考人员均在各县(区)委组织部报名。
3.报名方式:石嘴山本市内现场报名。石嘴山市以外报名人员可先填写《石嘴山市公选副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发至邮箱(
zzb2218091@163.com)进行报名,于9月6日18:30前提交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审。
4.报名确认:市公选办及时将各职位报名情况在石嘴山网、365手机版公布,供报名者查询。根据各职位报名情况,需要对填报职位进行调整的,于9月6日18:30前到市公选办调整并最终确认。
报名人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石嘴山市公选副处级(或正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可在石嘴山网或365手机版下载),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任职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1寸彩色照片3张;年度考核结果等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1.各县(区)委组织部对报考本县(区)职位的人员进行审核汇总,对报考市直部门职位的人员进行初审后,于2016年9月6日前将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市公选办进行资格复审;市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对本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及其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提交市公选办进行资格复审。
2.市公选办对报名资格审查、汇总。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同一公选职位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为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根据报名情况由市公选领导小组决定开考比例或取消参选职位。
3.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拔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选拔资格。
(四)笔试
知识测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理论素养、公共知识、政策法规水平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相关知识。
统一公布笔试成绩。阅卷工作结束后,应试者可通过365手机版、石嘴山网查询成绩。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按照公选职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分别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岗位的适应程度。
考官与考生实行回避制,同一面试考场,需回避的,考官和考生见面后要及时提出。隐瞒回避关系的,一经核实,取消考生的选拔资格。
3.面试成绩的公布:当场评分,侯分室公布。
(六)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成绩。以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公选职位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七)组织考察
考察采用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德的测评、查阅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同一职位考察对象由同一考察组考察。考察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将民主测评、德的专项调查(测评得分低于80分的,取消选拔资格)、资历评价等量化具体分值,并以适当比例计入考察得分。考察组要围绕考察对象的学历、专业、工作实绩、干事档案、领导素质能力等,对照报考职位职责要求进行岗位适应性评价。
考察量化综合得分=民主测评得分×25%+德的专项调查得分×10%+资历量化评价得分×25%+考察组评分×40%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根据考察对象的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提出拟任人选建议。
(八)决定任职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选职位,依据公选综合得分和考察情况等综合考虑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在全市或县(区)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没有发现影响任职问题的,按干部任免程序任用。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影响任职的,取消任职资格,按公选对象综合得分进行递补并公示,递补人选仍存在影响任职问题的,该职位空缺。
对公选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命;考核不合格的予以免职,不保留相应待遇。
四、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公选的每个阶段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社会、舆论的监督。参选人员在报名、推荐、考察等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并在两年之内不得提拔,已任职的免去所任职务。
咨询电话:2218747 2218091 监督电话:12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