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嘴山市出台《党员领导干部“双述双评”工作办法(试行)》,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党员领导干部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
明确重点内容。“双述双评”的实施范围为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双述”主要是述责、述廉,要求领导干部从执行执行党的决议、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执行“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等七个方面进行述职;“双评”主要是委员测评和代表测评,是由同级班子成员及委员现场测评,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和部分党代表、党员代表进行测评。
规范操作程序。分确定对象、撰写报告、组织“双述”、组织测评和整改落实五个环节进行。“双述双评”对象确定后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双述”对象在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基础上,围绕“双述”内容认真撰写个人“双述”报告,“双述”对象收到评议意见后,按要求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并在一个月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纪检、组织部门备案。
注重结果运用。将“双述双评”活动纳入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年度效能目标考核,评议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装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洁档案;“双述”综合评议结果为“一般”的,按照规定对其进行约谈或诫勉谈话,本人作出书面说明并限期整改。评议结果为“差”的,提请市委研究决定,发现有违纪违规问题的,依照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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