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石嘴山市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完善党建督查问责机制,强化督查问责力度,层层传导了压力,有效推进党建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一是出台《石嘴山市基层党建工作责任问责办法》,对问责主体、问责对象、问责情形、问责程序、问责方式、问责结果运用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为规范党建问责行为提供了制度依据。二是实行党建工作季度例会制度,季度例会由县区组织部长、各党工委书记、市委党建督查员参加,每季度对党建工作进行一次督查和通报,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党建督查通报工作实现常态化制度化。三是建立党建督查员队伍,成立以市委党建督查员为组长的督查队伍,成员以市委组织部干部为主,随机抽调县区组织部门和各工委熟悉党建业务的干部,保持党建督查队伍相对稳定性。督查问责机制建立以来,市委党建督查组共集中开展了2次督查,督查基层党组织120个,公开通报批评党组织8个,按照职责权限约谈党组织负责人11人,督促基层党(工)委整改问题100余个。在市委的示范带动下,全市各县区、各党工委相继成立党建督查组8个,累计组织督查20余次,层层传导了压力,保证基层党建各项责任和工作任务落地生根。 |